关于开展学校2018年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优秀通讯员”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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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稿:蒋春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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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党群事务部
  • 发布时间: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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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提高各单位师生参与宣传思想工作的主动性,构建大宣传格局,为学校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工作安排,结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关于集中开展校园新媒体自查与年审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和文件要求,现将相关评选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2.优秀通讯员:各单位通讯员。

二、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3个。

2.优秀通讯员5名。

三、评选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榜样引领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的执行评选办法,被评出的集体和个人对推动学校宣传思想工作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单位和个人申报表均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工作实绩考核情况推荐报党群事务部。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单位负责人每学期对本单位的宣传思想工作进行研究;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有具体的工作方案。

3.宣传思想工作有专人负责,组建覆盖面广的通讯员(学生)队伍;形成稿件及时撰写、审核、报送、发布以及管理培训的有效工作机制。

4.积极参与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主动向学校报送本单位新闻;严格审核本单位新闻稿件,确保新闻时效性均由指定通讯员改稿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

5.专人负责本单位网站的管理,内容丰富,不抄袭,栏目信息更新及时,舆论引导及时有效。

6.严格按学校宣传栏、横幅、电子屏管理要求,没有乱贴海报、乱摆展板、乱挂条幅标语等现象;严格按“一月一主题”完成宣传栏内容更新;加强对学生组织和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活动开展良好。

7.主动承办或配合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全区各类比赛,取得一定成效;配合日常各类资料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8.设有舆情信息员,每月坚持报送舆情信息。

9.创建本单位新媒体平台,正常运营不低于6个月,按要求完成备案工作。

10.积极支持配合学校有关采访报道,没有被区内、外新闻媒体报道负面信息而影响学校声誉。

(二)优秀通讯员评选条件

1.工作认真,能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宣传工作,具有宣传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质,较好地履行通讯员职责。

2.通讯员信息报送及时,积极向学校官网、微信报送新闻信息,全年发稿数量多、质量高。

3.新闻捕捉、策划和撰写能力突出,在本单位宣传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所发表的稿件在本单位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平台有一定的影响力。

4.主动开展“一月一主题”宣传栏设计及相关宣传工作。

5.积极协助党群事务部做好各项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或协助做好重要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6.积极参与舆情信息工作,每月主动提供舆情线索或撰写舆情信息报告。

7.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的情形发生。

五、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申报活动,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学校宣传思想工作“优秀通讯员”申报表(见附件2),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核实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党群事务部严格把关各单位材料并报送学校党委审批。

2.申报材料(纸质版)于12月17日16:00前报党群事务部(办公楼210处),同时发电子档至QQ邮箱:526397827@qq.com。过期不报、不做其他说明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