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办理报账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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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稿:伍跃丽
  • 审稿:白煜
  • 来源:财务部
  • 发布时间: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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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在2020年度及今后发生的经济业务,因公出差的,返校后两周内,其他则以取得发票后开具之日起计,一个月内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一律由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借款业务严格遵循“前账未清后款不借”的原则来办理,借款超过三个月不及时报账的,从借款人的个人收入中(工资、年终奖或其他发放劳务酬金等)扣除以冲借款,以后不再发催款通知单;遇寒暑假时上述期限顺延。

校园网2020年7月22日所发《关于2020年度上半年报账截止日的通知》中指明不含各类课题和代管项目,而本次通知涵盖,请各课题、项目(含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执有已开发票的,于9月30日前办理报销手续。

请各位教职工今后严格遵照本通知执行,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特此通知!

财务部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