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课堂教学管理,维持良好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提升教学管理质量,根据近期教学检查、教学督导反馈的情况,现将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风管理
(一)教师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落实“课程思政”思想理念。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二)全体教师要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要求,提高业务水平,提升自身修养。
(三)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必须对上课秩序、课堂纪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负责。
(四)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学管理有关规定。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缺课、调课、由他人代课。确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岗者,按规定履行调、停课手续。上课期间不随意离开教室,不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五)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精心制作教案、课件,认真备课、讲课,增加课堂互动环节、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度,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六)教师要严格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做好考勤管理,考勤时要严格核对学生身份,杜绝“替课”等现象。加强课堂秩序管理,提升学生的“出勤率、听课率、抬头率”,使学生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
(七)教师须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授进度与讲授方法,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一致,教学相长。
(八)教师如违反教学纪律,参照《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二、加强学风建设
(一)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坚决不允许找人替课等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要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尊敬老师,讲究文明礼貌,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不得在课堂上睡觉。
(三)增强自律意识,除教学需要外,上课时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玩游戏、看电影等,不做学习无关的事情。
(四)不得将食物带入任何教学场所,更不得在课堂上吃东西。
(五)下课后清理并带走各种杂物和垃圾,保持教学场所清洁卫生。
(六)参加考试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教师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院长和分管副院长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需深入课堂一线,巡查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不定期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巡查。请广大师生,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教风学风建设作为一项大事常抓不懈,切实做到强教风、优学风。
(二)各教学单位要将教学质量保障作为日常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长期坚持,建立并落实院级教学督导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学校教学督导巡查结果将做为学院、教师、学生班级、班级辅导员评奖、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各教学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预防为主,全面梳理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座谈会、意见箱等多渠道听取学生和教师对课堂秩序、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尽早发现问题、化解矛盾,整改到位。
(四)各教学单位于4月29日16:00前将本单位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实施方案交至知行楼 816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系电话:0773-8100576。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