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严把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关,确保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开展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教学质量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信质评〔2024〕10号)的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聚焦近两个学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理论、实践课程的课程教学信息袋、试卷以及2023届、202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二、检查形式
采取教学单位自查、教学单位互查、学校检查、校外专家检查和学校复查。
三、检查时间及内容
2024年9月9日至10月31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下表)
检查 阶段 |
检查 时间 |
检查 流程 |
检查 内容 |
检查 要点 |
教学单位自查阶段 |
9月9日-9月20日 |
各教学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自主组织检查,落实检查人员,教研室填写附件3:教学档案检查表。将检查结果的电子档于9月20日17:00前交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李淑雯处,邮箱:245607119@qq.com。 |
1.课程教学文件(含非试卷考核课程)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课程结果性考核(含非试卷考核课程)(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2023届、2024届毕业生); 4.实验教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5.实习实训、课程设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
1.教学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各类教学档案是否齐全,如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相关材料)); 2.试卷批改与分数统计的准确性; 3.课程评价标准与教学质量标准的一致性; 4.教学资料的规范性(检查教学大纲、教案、课程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以及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等教学资料的规范性,确保符合学校或专业的要求); 5.各教学单位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组织相关研讨会议,并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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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互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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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9月30日 |
各教学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自主组织交叉检查(原则上相邻专业开展互查工作),落实检查人员,相关教研室填写附件3:教学档案检查表;教学单位填写附件1:检查情况汇总表。并将检查结果的电子档于9月30日17:00前交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李淑雯处,邮箱:245607119@qq.com。 |
1.课程教学文件(含非试卷考核课程)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课程结果性考核(含非试卷考核课程)(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2023届、2024届毕业生); 4.实验教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5.实习实训、课程设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
1.关注教学单位自查阶段未能充分发现或解决的问题; 2.对教学单位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核,确保问题得到切实整改; |
学校督导检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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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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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组织校级督导检查,并落实检查人员。严格审查在自查和互查环节的问题整改情况。并填写附件2:检查情况汇总表和附件3:教学档案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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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教学文件(含非试卷考核课程)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课程结果性考核(含非试卷考核课程)(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2023届、2024届毕业生); 4.实验教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5.实习实训、课程设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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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教学大纲。是否按照各类教学大纲模板规范撰写;教学大纲是否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目标是否明确,课程内容与课程考核能否针对课程目标进行设计; 2.课程结果性考核。 学生成绩登记表是否签名;结果性考核材料是否按顺序整理,保存是否完整;(其它材料为学院或教研室集中保存);批阅是否规范,成绩录入是否正确;试卷资料袋是否填写完整,所装材料是否齐全;试卷类、评分更改是否有签名,若为电子版的则需制作光盘保存;试卷类批改的更正率不宜过高。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是否完整(包括过程材料);毕业设计任务书是否填写完整,是否签字审核、填写日期;过程材料是否完备,相关表格和评语填写是否规范,同一教师指导的不同学年的课题是否重复、不同成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语是否雷同、评语与评价等级是否正相关,是否签字及填写日期;各专业是否按毕业设计材料清单和要求做好相关资料存档。 4.实验教学。实验室教学活动记录本填写是否规范、实验室设备是否齐全;实验教材或指导书是否齐全;学生实验报告是否按顺序整理,保管是否齐全,批阅是否规范;实验过程性考核成绩登记表中的成绩与报告成绩是否一致。 5.实习实训课程设计。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计划、过程材料、总结材料是否规范、齐全;实习报告、课程教学文件和结果考核是否按顺序整理,保管是否齐全,批阅是否规范;相关过程性材料是否保管,是否签字审核;报告评语填写是否规范,不同成绩的学生评语是否雷同、评语与评价等级是否正相关。 |
校外专家检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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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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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教学单位推荐1名具备与所检查课程或专业相关的学术背景和教学经验,能够准确评估教学档案质量的校外专家,结合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专家组成专家组,严格审查在自查和互查环节的问题整改情况。并填写附件2:检查情况汇总表和附件3:教学档案检查表。 |
1.课程教学文件(含非试卷考核课程)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课程结果性考核(含非试卷考核课程)(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2023届、2024届毕业生); 4.实验教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5.实习实训、课程设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
对前期各教学单位自查、互查、学校督导检查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解,并作为该阶段检查的参考。 1.各类教学档案是否齐全,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授课记录、学生作业、考试试卷及评阅记录、毕业设计(论文)等;核实教学档案是否覆盖了所有教学课程和专业,无遗漏。 2.查教学档案的格式是否统一,内容是否规范,符合学校档案管理要求。 3.了解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质量监控、评估考核等方面的利用情况;评估档案利用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4.检查学校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和流程;评估制度执行情况,了解是否存在制度执行不力或违规操作现象;提出制度改进建议,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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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整改阶段 |
9月9日-10月31日 |
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对每个检查阶段中所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并按照要求及时整改,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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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每个检查阶段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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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督导复查阶段 |
10月28日-10月31日 |
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组织校级督导检查,并落实复查人员 |
1.课程教学文件(含非试卷考核课程)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课程结果性考核(含非试卷考核课程)(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2023届、2024届毕业生); 4.实验教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5.实习实训、课程设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
根据前期各教学单位自查、互查、校级督导检查、校外专家检查、每个阶段整改报告,针对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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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各教学单位在每个阶段的检查结束后,都要提供整改意见,并撰写提交整改工作报告。
四、结果反馈及应用
(一)学校督导和专家组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本科教学档案检查评价表》一式两份:一份反馈给教学单位对照整改;一份交给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留存。
(二)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反馈的问题及建议形成整改方案,并对本单位的教学资料规范性工作进行限期整改。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教学档案自查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教学单位签字盖章的《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档案检查情况汇总表》和《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档案检查表》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245607119@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学院供专家检查时调阅,一份交给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留存。
(二)学校检查、校外专家检查及学校复查的具体检查时间和检查材料要求,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提前与被检查单位联系确定。
(三)课程教学材料、试卷、毕业设计(论文)档案及课程考核档案等材料若以电子版形式归档,请汇总后拷贝至专用电脑供专家查阅。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李淑雯老师联系。
附件:1.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材料检查情况汇总表(教学单位填写)
2.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材料检查情况汇总表(督导、专家填写)
3.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档案检查表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