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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档案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6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严把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关,确保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开展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教学质量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信质评〔2024〕10号)的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聚焦近两个学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理论、实践课程的课程教学信息袋、试卷以及2023届、202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二、检查形式

采取教学单位自查教学单位互查学校检查、校外专家检查和学校复查。

三、检查时间及内容

   2024年9月9日至10月31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下表)

检查

阶段

检查

时间

检查

流程

检查

内容

检查

要点













教学单位自查阶段













9月9日-9月20日









各教学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自主组织检查,落实检查人员,教研室填写附件3:教学档案检查表。将检查结果的电子档于9月20日17:00前交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李淑雯处,邮箱:245607119@qq.com


1.课程教学文件(含非试卷考核课程)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课程结果性考核(含非试卷考核课程)(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2023届、2024届毕业生)

4.实验教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5.实习实训、课程设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1.教学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各类教学档案是否齐全,如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相关材料));

2.试卷批改与分数统计的准确性;

3.课程评价标准与教学质量标准的一致性;

4.教学资料的规范性(检查教学大纲、教案、课程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以及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等教学资料的规范性,确保符合学校或专业的要求);

5.各教学单位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组织相关研讨会议,并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教学单位互查阶段











9月23日-9月30日



各教学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自主组织交叉检查(原则上相邻专业开展互查工作),落实检查人员,相关教研室填写附件3:教学档案检查表;教学单位填写附件1:检查情况汇总表。并将检查结果的电子档于9月30日17:00前交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李淑雯处,邮箱:245607119@qq.com

1.课程教学文件(含非试卷考核课程)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课程结果性考核(含非试卷考核课程)(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2023届、2024届毕业生);

4.实验教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5.实习实训、课程设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1.关注教学单位自查阶段未能充分发现或解决的问题;

2.对教学单位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核,确保问题得到切实整改;
















学校督导检查阶段



































10月14日-10月18日
































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组织校级督导检查,并落实检查人员。严格审查在自查和互查环节的问题整改情况。并填写附件2:检查情况汇总表和附件3:教学档案检查表






















1.课程教学文件(含非试卷考核课程)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课程结果性考核(含非试卷考核课程)(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2023届、2024届毕业生);

4.实验教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5.实习实训、课程设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1.课程教学大纲。是否按照各类教学大纲模板规范撰写;教学大纲是否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目标是否明确,课程内容与课程考核能否针对课程目标进行设计;

2.课程结果性考核。

学生成绩登记表是否签名;结果性考核材料是否按顺序整理,保存是否完整(其它材料为学院或教研室集中保存);批阅是否规范,成绩录入是否正确;试卷资料袋是否填写完整,所装材料是否齐全;试卷类、评分更改是否有签名,若为电子版的则需制作光盘保存;试卷类批改的更正率不宜过高。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是否完整(包括过程材料);毕业设计任务书是否填写完整,是否签字审核、填写日期;过程材料是否完备,相关表格和评语填写是否规范,同一教师指导的不同学年的课题是否重复、不同成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语是否雷同、评语与评价等级是否正相关,是否签字及填写日期;各专业是否按毕业设计材料清单和要求做好相关资料存档。

4.实验教学。实验室教学活动记录本填写是否规范、实验室设备是否齐全;实验教材或指导书是否齐全;学生实验报告是否按顺序整理,保管是否齐全,批阅是否规范;实验过程性考核成绩登记表中的成绩与报告成绩是否一致。

5.实习实训课程设计。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计划、过程材料、总结材料是否规范、齐全;实习报告、课程教学文件和结果考核是否按顺序整理,保管是否齐全,批阅是否规范;相关过程性材料是否保管,是否签字审核;报告评语填写是否规范,不同成绩的学生评语是否雷同、评语与评价等级是否正相关。













校外专家检查阶段


























10月21日-10月23日














由各教学单位推荐1名具备与所检查课程或专业相关的学术背景和教学经验,能够准确评估教学档案质量的校外专家,结合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专家组成专家组,严格审查在自查和互查环节的问题整改情况。并填写附件2:检查情况汇总表和附件3:教学档案检查表



1.课程教学文件(含非试卷考核课程)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课程结果性考核(含非试卷考核课程)(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2023届、2024届毕业生);

4.实验教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5.实习实训、课程设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对前期各教学单位自查、互查、学校督导检查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解,并作为该阶段检查的参考。

1.各类教学档案是否齐全,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授课记录、学生作业、考试试卷及评阅记录、毕业设计(论文)等;核实教学档案是否覆盖了所有教学课程和专业,无遗漏。

2.查教学档案的格式是否统一,内容是否规范,符合学校档案管理要求。

3.了解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质量监控、评估考核等方面的利用情况;评估档案利用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4.检查学校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和流程;评估制度执行情况,了解是否存在制度执行不力或违规操作现象;提出制度改进建议,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教学单位整改阶段




9月9日-10月31日


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对每个检查阶段中所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并按照要求及时整改,责任落实到人。




按照每个检查阶段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学校督导复查阶段











10月28日-10月31日










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组织校级督导检查,并落实复查人员



1.课程教学文件(含非试卷考核课程)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课程结果性考核(含非试卷考核课程)(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2023届、2024届毕业生);

4.实验教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5.实习实训、课程设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根据前期各教学单位自查、互查、校级督导检查、校外专家检查、每个阶段整改报告,针对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特别说明:各教学单位在每个阶段的检查结束后,都要提供整改意见,并撰写提交整改工作报告。

、结果反馈及应用

(一)学校督导专家组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本科教学档案检查评价表》一式两份:一份反馈给教学单位对照整改;一份交给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留存。

(二)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反馈的问题及建议形成整改方案,并对本单位的教学资料规范性工作进行限期整改。

、相关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教学档案自查工作。并于920日前将教学单位签字盖章的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档案检查情况汇总表和《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档案检查表》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245607119@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学院供专家检查时调阅一份交给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留存。

(二)学校检查、校外专家检查及学校复查的具体检查时间和检查材料要求,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提前与被检查单位联系确定。

(三)课程教学材料、试卷、毕业设计(论文)档案及课程考核档案等材料若以电子版形式归档,请汇总后拷贝至专用电脑供专家查阅。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李淑雯老师联系。


附件:1.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材料检查情况汇总表(教学单位填写)

      2.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材料检查情况汇总表(督导、专家填写)

      3.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档案检查表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

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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