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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就业 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就业

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系(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校就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再次重申教育部“三严禁”、“四不准”以及教育厅就业工作要求。

一、“三严禁”即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二、“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健全就业工作核查机制。各系要认真审核本系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逐人排查虚假就业等情况,对就业困难学生要实行“一对一”帮扶确保其顺利就业。

四、规范就业数据使用。要综合考量就业状况、收集岗位需求信息、做好就业指导服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等内容。

五、学校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畅通举报通道,请广大师生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立即向学校招生就业部反映和举报。

联系电话:0773-2290532

邮 箱:xkjy13644@163.com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招生就业部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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