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信〔2024〕9号《关于促进202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十项措施》的相关内容,为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我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
二、奖励条件
对到基层就业服务期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给予奖励,同时授予学生“赴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基层项目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等计划。
三、申请程序
提交材料:
1.基层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1);
2.学生本人银行储蓄卡(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空白处写上卡号,开户行全称及联行号,并签名;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空白处签名;
4.基层就业证明材料(单位盖章的协议等);
以上内容提交纸质材料至所在学院;
5.个人事迹填报表电子档(附件2),另附个人电子版工作照2~3张,个人事迹材料电子档打包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03170030@qq.com。
提交时间:次年5月31日前学生提交纸质材料至所在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审核流程:提交时间截止后,各学院进行复审无误后提交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学生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终审后提交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其他事宜
(一)关于《广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3-8100530。
(二)奖励申请若有疑问,请咨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3-8100535,0773-8100539。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