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要求,现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自有专任教师名单》《外聘教师名单》《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 9月1日至正式下达评估结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教育部教育督导局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书面反映,对举报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联系方式:010-66097855, pgc2024@126.com。
公示链接:http://gs.gu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