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第四季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 供稿:袁鸣
  • 编辑:林小东 彭尧
  • 来源:保卫处
  • 发布时间:2025-11-18

为贯彻落实桂教办〔2025〕1513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违规动火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2025年第四季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到点、到人,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认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

(二)治安防范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本单位所属建筑、门窗等场所安全情况,避免出现治安事件,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检查本单位办公室及实验室周边的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电器设备情况,动火作业施工情况,全面排查消防隐患,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三)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常态化贯彻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对各单位内部人员加强沟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防不良信息的渗透侵害。

(四)涉及校园安全的其他情况

做好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食堂等建筑场地的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的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二、排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人员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排查出的问题,采取“单位内部化解、对口单位化解、学校化解”三种方式进行治理。各部门排查结果于2025年11月24日上午11点前填报《桂林信息科技学院2025年第四季度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情况表》(见附件1)并上交。(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崇信楼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保卫处,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373820920@qq.com)

(二)学校检查:学校综治委后续将对全校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提出安全检查工作具体措施,认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措施,确保2025年第四季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