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及相关个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我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6〕22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6〕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拟开展我校2026年度职称自主评审(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一)自主评审
2026年,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的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由学校自主组织评审。
(二)委托评审
2026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高级、中级职称由学校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评审权的评委会进行“委托评审”。
(三)职称认定和重新确认
职称认定工作由学校自主负责。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2026年度开展与学校事业发展实际相符的各相关系列的中、初级职称认定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我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9号)文件精神,中初级职称认定不再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关于办理时限的限制。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审核审议、公示无异议及基层单位考核推荐程序完成后,二级单位系统上直接报送至学校职改办即可。
已通过认定方式取得职称的,不因具备新的学历条件再次认定。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评结合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考核认定。
职称重新确认工作由学校自主负责,并根据《关于开展学校2026年职称重新确认工作的通知》(桂信职改办〔2026〕2号)执行。在区外(含中直、中直驻桂单位、外省驻桂机构、部队)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学校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进行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标准条件及有关规定
详见附件2:评审工作方案、职称自主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各系列评审条件。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详见附件2:评审工作方案、职称自主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阶段 |
开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补正材料 |
1.个人完成申报 |
8月18日8:00 |
9月30日23:00 |
8月-11月20日23:00 |
2.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含审核审议、考评、公示推荐等) |
10月30日前 |
3.职能主管部门审核 |
11月6日前 |
4.职改办完成审核 |
11月20日前 |
5.职改办二次公示 |
11月2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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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职称评审收费
(一)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正高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次,副高职称评审费380元/人次,中级职称评审费230元/人次,初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次。
(二)收费方式。根据职改办最终资格审核通过名单,申报人根据学校财务处相关要求进行缴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加强领导,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职改政策,指定专人及时将政策精神、申报进程等信息告知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的审核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造假行为,保证申报材料质量。
(二)申报人员要认真研读所申报系列的评审条件,逐条逐款逐项进行认真对照,各项条件均达到要求方可申报,并按时保质完成个人申报材料。
(三)加强对学术成果的审查核验。申报系统中已设置学术风险预警功能,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数据库,与申报人提交的刊物自动对比,标记风险刊物。申报人应根据提示自行核验,学校各相关审核部门会加大对标记风险刊物的审核力度。
(四)加大学术不端惩处力度。加强对学术成果的审查力度,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对于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和桂人社规〔2021〕11号等文件列入职称诚信档案库,树立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申报氛围。
(五)由于职称评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把好时间进度,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数据和材料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按要求报送数据。
材料提交规格:各单位的职改联系人根据要求将纸质材料报知行楼学校职改办825室,电子档请发送至liyuanting@guit.edu.cn.压缩文件命名:**学院。
(六)为便于教师的交流,申报人员可钉钉申请加入“信科院职称评审(认定)工作联络群”。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职改办,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8100580。
附件:职称通知附件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