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壮美广西”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 供稿:林小东
  • 编辑:林小东
  • 来源:党委宣传部
  • 发布时间:2026-09-1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发现培养锻炼影视创作人才,推动全区影视艺术繁荣发展,用镜头讲好广西故事、讴歌时代精神,展示广西各族人民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精神面貌和奋斗历程,自治区文联等六个部门决定联合举办第七届“壮美广西”微视频大赛。根据《关于举办第七届“壮美广西”微视频大赛的通知》(桂文联发〔2026〕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征集一批“壮美广西”微视频推荐参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类别

(一)微短剧。系列微短剧,单集时长少于20分钟,报送集数为3集及以上,适配新媒体传播。

(二)微电影。作品综合文学、戏剧、音乐、美术等艺术形式,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由演员扮演人物演绎,旁白、同期声语言规范。时长在30分钟以内。

(三)短视频。包括短纪实作品、专题片、音乐电视、公益广告等,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如系列短视频,只选报2-3部即可。

二、征集作品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文化传承创新、乡村振兴实践、高质量发展成果、民生幸福图景、生态美丽广西等主题及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总体要求,展现广西各族人民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实干争先的精神面貌和生动实践。

1.何以中国·壮美八桂。讲述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故事,展示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

2.启新征程·向海图强。聚焦“十五五”开局,聚焦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平陆运河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向海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展现广西服务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的实干图景。

3.同心筑梦·幸福家园。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非遗活态传承、绿色生态保护、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边疆稳定繁荣、涵养清风正气,呈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建美好家园的生动实践。

4.数智光影未来新声。聚焦数字广西、智慧文旅、新媒体传播与AI创作,探索新技术赋能影视创作,展现新质生产力与文化创新融合成果。

5.芳华绽放巾帼建功。聚焦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女性先进典型,展现全区各行业女性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文化传承、兴边富民、开放合作中的担当作为与时代风采,引领广大妇女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6.匠心铸魂国企担当。聚焦广西改革发展、产业升级、民生保障、重大工程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彰显国企顶梁柱作用与新时代产业工人奋斗风采。

三、征集作品要求

大赛面向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征集作品,可以单位、公司、团队、个人等形式参赛。参赛作品为2024年以来原创作品,避免报送形象宣传片、行业汇报片和纯风光片。

(一)发布要求

短视频类作品须以“何以中国·壮美八桂”等赛事主题为主标题,副标题自拟,作品须上传抖音、今日头条、新浪微博、微信视频号、小红书、百度、网易等全国重点网站平台,并在发布时添加话题#何以中国·壮美八桂#等。未按上述要求发布,视为未参赛。

(二)技术要求

视频格式为MP4、MOV、MPG,支持横竖屏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横屏)、1080*1920(竖屏),帧速不低于25帧/秒。参赛作品字幕校对准确无误,同期字体醒目清晰。如使用AI技术辅助创作,作品须具备鲜明的团队(个人)主观表达,包括但不限于主题立意、情感共鸣、艺术独创性等。

(三)版权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原创,严禁剽窃、抄袭,严禁使用已在往届“壮美广西”微视频大赛参评的作品重复参赛。参赛作品仅限享有版权的单位(个人)报送,如享有作品版权的单位不止一个,原则上由其中一个单位进行报送,并且该报送单位要取得其他拥有版权单位的授权书。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个人)自负,所获奖项将予以撤销。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用于宣传、推广、展播等用途。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四、作品报送要求

发文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为作品征集阶段,逾期不再受理。需提交《第七届“壮美广西”微视频大赛参评登记表》(附件1)、《第七届“壮美广西”微视频大赛参评作品汇总表》(附件2)、《第七届“壮美广西”微视频大赛参评作品授权书》(附件3)的Word电子版及作品视频,微电影还需要提供30秒的预告片和海报两张,以上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502040141@qq.com,邮件标题为“‘壮美广西’微视频大赛:作品类别+作品名称”。每部参赛作品需建立独立的文件夹,以“作品类别+作品名称+参赛单位/个人”命名。

五、奖项设置及成果运用

(一)奖项设置

微电影类:最佳作品1部、优秀作品10部,最佳导演、编剧各1名。

短视频类: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作品奖30名。

此外,对入围作品通过“壮美广西”微视频大赛视频号、抖音号进行展播,根据传播情况设置最具人气作品奖若干名。

(二)成果运用

获奖作品将通过广西广播电视台影视频道《我家在广西》栏目(电视端)、广西视听“壮美广西”优秀作品展播专区、“壮美广西”微视频大赛微信公众号、各主办和承办单位微信公众号等电视及新媒体矩阵多渠道推送、全媒体展播。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将组织协调中央驻桂重点新闻网站、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全国重点商业网站平台广西机构、自治区政务新媒体支持大赛网上宣传。获奖作品由广西影视艺术家协会优先选送参加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等举办的相关评选活动。

未尽事宜,请与宣传部联系。联系人:林小东,联系电话:0773-8100515。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