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工作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一、资助对象
(一)在籍学生(办理了保留学籍)
1.2026年9月应征入伍的在籍学生;
2.2025年9月(含)之前录取,应征入伍并已办理保留学籍的学生(补报);
3.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已办理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在校学生
1.2026年9月退役,已办理复学手续的在校学生;
2.2026年9月之前退役,已办理复学手续的在校学生(补报)
(三)毕业生
1.2026年应征入伍(包括直招士官)的应届毕业生;
2.应征入伍的往届毕业生(注:是指毕业年份早于入伍年份的毕业生,但不追溯文件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3.直招士官的往届毕业生(注释:直招士官往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年份早于入伍年份的毕业生,但不追溯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如:2014年入伍的不可申请)。
4.退役士兵(注:是指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
(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入伍时间 (以“入伍通知书”上时间为准) |
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上限标准 |
2022年1月24日前 |
8000元/年 |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 至2023年8月31日 |
12000元/年 |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 至2024年8月31日 |
16000元/年 |
2024年9月1日(含当日)后 |
20000元/年 |
(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减免学年 “学费产生的学年” |
减免上限标准 |
2022年1月24日前 |
8000元/年 |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 至2023年8月31日 |
12000元/年 |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 至2024年8月31日 |
16000元/年 |
2024年9月1日(含当日)后 |
20000元/年 |
三、申请材料
(一)针对应征入伍在籍生(办理了保留学籍手续):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征兵网下载打印正反面,手写无效)一式两份,表头用铅笔写好学号(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3.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请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清楚银行卡开户行信息和联行号信息(以上信息请电话咨询银行客服),银行卡须可接受额度在20000元以上;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针对退役复学的在校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手写无效)一式两份,表头用铅笔写好学号(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
2.退役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请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清楚银行卡开户行信息和联行号信息(以上信息请电话咨询银行客服),银行卡须可接受额度在20000元以上;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针对应征入伍(包括直招士官)的应届毕业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手写无效)一式两份,表头用铅笔写好学号(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3.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请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清楚银行卡开户行信息和联行号信息(以上信息请电话咨询银行客服),银行卡必须可接受额度在80000以上;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针对退役士兵学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手写无效)一式两份,表头用铅笔写好学号;
2.退役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自主就业证明一份;
4.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请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清楚银行卡开户行信息和联行号信息(以上信息请电话咨询银行客服),银行卡须可接受额度在20000元以上;
5.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材料邮寄
材料寄送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20日,不在规定时间邮寄的无老师在校接收,材料遗失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寄送材料地址如下:
学院 |
接收材料地址 |
负责老师 |
电话 |
备注 |
信息工程学院 |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桂林信息科技学院B517办公室 |
韦金运 |
15307738663 |
|
电子工程学院 |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桂林信息科技学院A518办公室 |
余泽玲 |
15777746797 |
|
机电工程学院 |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桂林信息科技学院J705办公室 |
易梦成 |
13687394583 |
|
商学院 |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桂林信息科技学院H607办公室 |
马煜楠 王婧雯 |
15329588826 15877037722 |
同时负责接收原外贸与外语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材料 |
创意设计学院 |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桂林信息科技学院G516办公室 |
刘思 |
13558336090 |
|
(三)学校审核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五、材料上报
1、请各学院征兵负责老师收集、整理本年度接收兵役材料并做好初步审核工作,如有材料缺失请及时提醒学生进行补充。
2、将接收情况填写至附件2,并于2026年9月20日前将纸质版附件2及所有接收材料移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晨老师处。
六、名单公布
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本年度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生名单将公布在学校官网。
七、温馨提示
1.学费补偿代偿及学费减免一次申请即可,如往年已申请,今年无需重复申请。
2.退役复学学生可在学校绿色通道系统申请减免,可直接减免学费,即学费无需先交后退。
八、其他事宜
为确保学生申请以及咨询答疑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所有提交申请的同学加群:780619270,加群请备注“学号姓名+退伍/入伍”(如1851100101张三+退伍),无备注不同意加群申请。
如有疑问,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73-8100529。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