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残联办字〔2026〕28号)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普通高等学校注册的全日制在校2023级-2025级中国籍残疾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秀,学年学分绩达到75分(含),且学年学分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50%。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学校“优秀学生奖”二等奖及以上,评奖学年内必修课程无挂科、补考记录,

(4)在学业、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项者优先;

(5)曾获得过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及提名奖、交通银行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奖学金的不再推荐。

(6)德育成绩达到85分(含);(以2026年9月德育分为准)

(7)评奖学年内无违纪处分;

(8)无恶意欠费记录。

三、评审推荐程序

(一)由符合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材料,辅导员老师核实材料;

(二)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和辅导员老师组成,制定本学院的奖学金评选细则。评审小组对初审名单进行筛选和初审,从多方面考察学生的情况,确定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并在各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校级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对各学院评选出来的奖学金候选人进行审核和筛选。学生个人对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向学校领导评审小组提出申诉,申诉材料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受申诉后评审领导小组及时做出答复。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奖学金推荐者名单在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获奖者准备相关材料,并上报桂林市残联。

五、工作要求

(一)评选要求:

各学院应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选,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对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实践技能、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科学评价;要按照下达的名额,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10月20日中午12:00前报送各学院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评选方案及候选人名单,并填写《2026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登记表》,附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过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要求:

请提交电子版《2026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晨老师处。

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3-810052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