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目的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预结算管理的权责划分,规范工程预结算操作程序。建立工程预结算审批路径,为工程预结算管理开展提供制度依据,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所有项目预结算事宜。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三条 工程预算:指在合同签署时由于图纸未全等原因造成合同总价为暂定的工程,在图纸齐全等各方面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就该项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预算确认的全过程。
第四条 竣工结算:指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以后,甲乙双方就该项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结算的全过程。
第五条 工程结算资料:指竣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单、工程变更单、工作联系函、现场签证、双方往来函件等所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
第三章 遵循原则
第六条 准确高效原则
预结算资料凭证应完整、规范、有效,且均为盖章原件或经相关部门签字核实的复印件,否则不予以审核,凭证不合规的预结算审核结果无效。预结算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预结算编制说明全面清晰,计量套价过程精细合规,结果准确。负责人相对稳定,分工合理,沟通到位,流程明晰,要点明确,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预结算工作及时账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等方面的要求。
第七条 多级审核原则
预结算应建立多级审核控制体系,预结算负责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分工协作共同参与预结算编制、审核及复核工作;部门经办人员、复核人员和负责人应分别核查预结算工作成果;审计处可根据管控要求对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工作进行抽查。
第八条 廉洁自律原则
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及复核工作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客观公正地对待预结算工作,始终以学校利益为出发点,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收受他人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出现违规计价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及处理。
第四章 职责分工
第九条 基建与资产管理处
(一)负责本办法的推行、解释、修订,负责监督本管理办法的执行;
(二)对学校所有项目预结算的进度和质量的推动和督导,并对预结算进行审核;
(三)基建与资产管理处是工程预结算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工程预结算,对预结算金额准确性、流程规范性负责;
(四)基建与资产管理处应跟进各项目的施工进度,记录与材料调价有关的时间点,针对关键部位或结算过程中易发生争议的部位应做好记录(或拍照),重要部位及隐蔽工程要参与现场收方,协助办理相关收方确认、复核收方工程量,与需求部门共同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五)定期整理与结算相关的资料(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变更单、往来函件、签证单、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计算式)、定价单、通知、合同文件、洽商记录等),并用资料盒分类存放。
第十条 需求部门
(一)负责确认项目实施的起止时间、进度情况;
(二)负责确认各分包的工作范围,要求在界面划分图或函件上四方(甲方、需求方、施工单位A、施工单位B)签字确认;
(三)负责审核施工内容是否执行并签字盖章;
(四)负责审核设计变更、联系函等内容是否执行并签字盖章;
(五)负责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六)负责参与项目的工程量收方。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预结算计划
为有序推进工程预结算管理工作,基建与资产管理处组织制定年度预结算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 预结算资料要求
(一)预算资料:施工单位报送的预算资料至少应包含:工程预算标前统一口径、图纸会审资料、确定施工图纸版本的文件、工程预算书;
(二)上报终审的预算资料:除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已经签署完成的合同文件、确定版本的施工图纸、造价指标分析表等;
(三)结算资料: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包含《工程结算提交资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中的内容,结算资料应装订成册,每册均应有目录,并打上页码便于查找,报送时应提供《工程结算送审资料签收表》,各层级接收方及送审方双方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三条 工程预算办理要求
(一)模拟清单招标项目预算操作流程图

(二)工程预算标前统一口径编制
基建与资产管理处编制工程预算标前统一口径,并按权责进行审批。
第十四条 预算编制及审核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图纸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算编制,基建与资产管理处与施工单位进行预算核对,核对完成并经其审核确认后,进行审批。
(一)施工图预算书应有详细的预算编制说明,应包括:图纸的版次、预算编制依据、详细的编制范围、材料价格的确定依据、人工费计价原则、预算中暂定量或暂定价项目等内容;
(二)施工图预算书应有完整的工程量计算书、分项工程量统计表;
(三)预算完成后通过办理补充协议修正合同金额;
(四)预算资料归档。
第十五条 工程结算办理要求
(一)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
(二)基建与资产管理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后,应对照《工程结算资料签收表》逐项核对是否齐全并签收,并在3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料完整性、准确性审核;
(三)基建与资产管理处应在5天内核对完资料,若是复印件应核对是否与原件一致,并盖“与原件一致”图章,对不合格的资料及时打回,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完善并送达。
第十六条 结算审核及核对
(一)基建与资产管理处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并确定结算资料符合要求后,按制度要求自行审核。
(二)结算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资料缺失,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资料,施工单位未按时补充资料,则以补充资料的签收时间作为结算审核的开始时间;如因缺失资料导致结算审核后续工作无法进行,基建与资产管理处发函给施工单位除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资料外,还需明确按补充资料的签收时间作为结算审核的开始时间。
(三)结算审核完成后5天内(争议除外),基建与资产管理处经办人提供结算审核的书面意见给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签收,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意见,签收单中需明确反馈时间不计入结算审核时间。
(四)基建与资产管理处经办人对无争议部分的造价,双方可对此部分核对结果签字确认,基建与资产管理处经办人应签署“暂同意此核定价格,最终结算价以基建与资产管理处复审人审定意见为准”。
(五)结算核对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基建与资产管理处应召开内部及外部结算争议会议,内部结算会议由基建与资产管理处负责人主持,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并形成争议解决方案会议纪要,报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外部结算争议会议由基建与资产管理处对应小组与施工单位进行洽商,相关业务部门参加,每次洽商需形成签字版洽谈纪要,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十七条 结算成果及审批
(一)基建与资产管理处负责结算的经办人,根据结算会议确定的原则组织相关人员与施工单位谈判,完成后对工程造价、变更、签证情况进行审核,整理最终结算资料,编制结算书;
(二)合同金额<20万元的所有结算,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可出审定单盖章分发;20万元≤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所有结算,由校长审批后可出审定单盖章分发;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所有结算,经由董事长审批后可出审定单盖章分发。
第十八条 结算资料存档
(一)最终全部结算资料及计算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基建与资产管理处留存,应按照《工程资料归档总目录》的要求进行归档;
(二)结算资料需具有 100%的可复查性。
第十九条 预结算时间要求
按合同约定完成结算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基建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原《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代表职责规定》(桂信基〔2022〕3号)同时废止。
附件 工程结算提交资料内容及要求
序号 |
资料名称 |
送审性质 |
资料签字及盖章要求 |
送审及审核要求 |
1 |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签收表 |
必送 |
签字: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部、成本部 ; 盖章:施工单位章、建设单位项目章 |
1.对资料清单核对,对不合格的资料,及时打回,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完善并送达。 2.从施工单位送审到交至集团审核,各层级接收方及送审方双方签字确认,各持一份。 3.每个单位必须签日期(详见附件1) |
2 |
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盘 |
必送 |
签字:施工单位造价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盖章:施工单位公章(与合同章一致) |
1.分包必须按集团要求的清单模板表单格式编制。 2.总包要求博奥计价软件或 Excel 电子表格编制结算书,并提供相应的电子版(电子版务必与纸质版本一致)。 3.准确率应≥90% |
3 |
工程量计算式及电子稿 |
必送 |
签字:施工单位造价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盖章:施工单位公章(与合同章一致) |
1.计算稿(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 2.正版广联达软件版或 EXCEL 电子表格; 3.计算稿可以只提供电子版,不提供纸质版 |
4 |
工程竣工全套图纸(土建、安装等) |
必送 |
签字:建设单位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及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 盖章:竣工图章、设计院出图章、建设单位项目章。 施工图每页均需按要求签字盖章 |
1.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 2.若为总价包干项目,需要增加招标图、合同增减项确认表; 3.施工图按栋号及专业分别列出; 4.图纸需标注“设计变更”及“现场已按图纸完成”; 5.构造柱(非结构图)在施工图上按照现场实际情况绘制。 |
5 |
加气砼砌块平面布置图 |
发生必送 |
签字: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工程部经办人、技术部经办人; 盖章:施工单位章、监理单位章、建设单位项目章、设计单位章。 |
1.由建设单位技术部出图,在每层建筑平面图上用粗虚线表示加气块使用范围; 2.要求有监理、发包方运营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及项目经理确认是否按图纸范围施工及盖章确认 |
6 |
外立面装饰分色平面布置图 |
发生必送 |
签字: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工程部经办人、技术部经办人; 盖章:施工单位章、监理单位章、建设单位项目章、设计单位章。 |
1.由建设单位技术部出图,在每层建筑平面图上用不同颜色线条表示面砖、涂料、腻子等范围; 2.要求有监理、发包方运营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及项目经理确认是否按图纸范围施工及盖章确认。 |
7 |
图纸会审
纪录 |
发生必送 |
签字:发包方人员、设计单位人员、监理单位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各签字人员需签明会审日期; 盖章:建设单位项目章、设计单位章、监理单位章、施工单位章。 |
要求有发包方运营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及项目经理确认是否按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及盖章确认。 |
8 |
设计 变更单 |
发生必送 |
签字:发包方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及项目经理签字、设计单位人员、监理单位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 盖章:设计单位章、建设单位项目章、监理章、施工单位章。 |
1.提供按时间先后编制的现场变更单台账汇总表; 2.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分专业)装订成册,每一页统一编上页码。编制总目录,目录中要注明每份资料的页码,以便于查找; 3、发包方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必须对变更内容的实施情况给予明确,如:是否按变更单施工完成,如未按变更单位施工,则要明确实际施工具体做法; 4、若是复印件,工程部核实并盖“与原件一致”图章。 |
9 |
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 |
发生必送 |
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有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发包人相关人员及项目经理签字并盖项目章; 2.发包人施工指令单要求有发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和建设单位项目章确认。 |
要求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发包人施工指令单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右上角统一编号。编制目录,目录中要注明每份资料的页码,以便于查找。 |
10 |
会议纪要、工程洽商记录 |
发生必送 |
签字: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盖章:监理单位章、建设单位项目章、施工单位章(如有设计人员参加时需要有设计人员签字及盖章) |
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涉及造价的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等。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 |
11 |
现场 签证单 |
发生必送 |
签字:建设单位工程、成本人员及相关领导(权限内)签字,监理单位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 ; 盖章:建设单位项目章、监理单位章、施工单位章。 |
1.提供原件且按照合同归类,按时间先后提供现场签证单台账汇总表; 2.若是复印件,工程部核实并盖“与原件一致”图章; 3.要求根据现场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或签证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
12 |
定价单 |
发生必送 |
签字:须有建设单位成本招采部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签收人; 盖章:建设单位项目章。 |
1.按发出的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2.若是复印件,成本部核实并盖“与原件一致”图章。 |
13 |
联系函 |
发生必送 |
签字:须有建设单位工程、成本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负责人; 盖章:建设单位项目章、施工单位章。 |
1.按发出的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2.若是复印件,工程部核实并盖“与原件一致”图章。 |
14 |
开工报告(开工令)、施工时间确认表、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
必送 |
签字: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盖章:施工单位章、监理单位公司章、建设单位项目章。 |
1.根据合同工期,若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有延误,成本部在审核结算同时要发联系单给工程部,要求工程部应根据施工日志、形象进度表等相关资料与承包人、监理一同协商鉴定工期延误的天数、原因、时段及责任方。对于发包人原因延误,工期可顺延,对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不予顺延,需明确如何扣罚工期违约金; 2.《施工时间确认表》(详见附件 3)经监理、建设单位核实签字盖章确认 |
15 |
施工进场的原地面标高 |
发生必送 |
签字: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工程部经办人; 盖章:施工单位章、监理单位章、建设单位项目章。 |
1、提供原地面标高,必须能如实反映现场地形地貌,并有相对应的坐标点; 2、标高用相对标高表示,或用绝对标高表示时请注明±0.00 绝对标高值。 |
16 |
施工范围 |
必送 |
签字:施工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 盖章:施工单位章、监理单位章、建设单位项目章。 |
1.各标段交接位置边界(如地下室等)应附文字说明; 2.当合同存在甩项情况时,工程部需在范围表中注明; 3.市政及园建等室外工程,需在竣工图(或单独图纸)上标注各专业施工范围边界线,仍标识不清楚的,请文字表述等方式相结合; 4.装修工程: 4.1.必须明确竣工结算的具体范围(界面划分表未明确或除界面划分表以外的施工内容,以及与其他专业的划分界线); 4.2.施工范围一定要与现场实际一致,如分项工程仅部分施工时要详细说明清楚。 |
17 |
甲供材料
领料单 |
发生必送 |
签名:施工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收货经办人,供货商; 盖章:施工单位章、建设单位项目章。 |
提供货物明细清单,并核实真实性签字盖章确认。 |
18 |
特殊部位做法确认表(详见附件4) |
必送 |
签字: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 盖章:施工单位章、建设单位项目章。 |
1.因特殊原因现场实际未按图施工的证明资料,如:外墙线条处的挂铁丝网、卫生间防水保护层等等; 2.针对双方容易产生争议项,主要有:图纸设计不明确的建筑做法等等; 3.注明实际施工做法,必要时需附详图,并拍彩色照片取证; 4.确认项目有无出现甩项的内容。 |
19 |
专项施工 方案 |
发生必送 |
签字:方案需技术部负责人、发包方项目经理、监理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 盖章:建设单位项目章、监理单位章、施工单位章。 |
1.施工方案均需发包方项目经理签署具体意见,如:“现场已按此方案施工完成”; 2.附现场实际做法的彩色照片。 |
20 |
安装专业 套管及防 水套管设 置部位确 认单 |
发生必送 |
签字: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专业工程师; 盖章:建设单位项目章。 |
1.竣工图纸未明确标示各类套管设置部位时为必送; 2.套管设置部位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如有特殊情况,应一并提供相关资料及现场照片。并有发包人相关人员及项目经理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
21 |
扣款单、罚款单 |
发生必送 |
签字: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签收人; 盖章:建设单位项目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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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其他有关 影响工程 造价、工 期等资料 |
发生必送 |
签字: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 盖章:施工单位章、监理单位章、建设单位项目章。 |
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审核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而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证明如甲方代缴施工水电费票据、劳保费、保证金(例如:墙体保证金)、奖罚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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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送审性质”列填有“必送”字样为结算必须送审资料,填有“发生必送”字样为选择性提交资料,是指资料若有发生则提交,实际未发生则不用提交。
2.土建、安装、市政、装修等专业根据此表要求整理相关的竣工资料。其他分包可参考此表自行编制。
3.对于项目无监理或监理已退场的情况,监理单位各级人员签认的要求可以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