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伟等7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桂信教〔2024〕130号)第九章第三十九条规定,经二级学院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告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给予高嘉伟等7名同学退学处理。
给予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号 |
姓名 |
1 |
电子信息工程 |
1752100324 |
高嘉伟 |
2 |
电子信息工程 |
1752100409 |
岳建宇 |
3 |
电子信息工程 |
1752100423 |
范亦飞 |
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753400209 |
童小杰 |
5 |
财务管理 |
1754400325 |
周纶德 |
6 |
财务管理 |
1754400215 |
曾智琳 |
7 |
工业工程 |
1754300131 |
杨俊杰 |
现将高嘉伟等7名学生名单予以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以上7位同学如对决定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退学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16日
一审 | 曹志娟
二审 | 唐宗渤
三审 | 张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