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翰欣等3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桂信教〔2024〕130号)第九章第三十九条规定,经二级学院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告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给予梁翰欣等3名同学退学处理。
给予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学号 |
姓名 |
1 |
电子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1552****22 |
梁翰欣 |
2 |
电子工程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1752****20 |
李家鑫 |
3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 |
1754****26 |
苏华鸿 |
现将梁翰欣等3名学生名单予以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以上3位同学如对决定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退学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教务科技处
2026年4月28日
一审 | 曹志娟
二审 | 唐宗渤
三审 | 王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