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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专班关于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团)补录征集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6〕232号)

供稿:谢子悦  |  编辑:科技处  |  来源:  |  发布日期:2026-08-03  |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建立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和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长效机制,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开展2026年广西企业科技特派员(团)补录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征集对象

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不含转制院所)等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科技特派员

申报人员应为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科技人员,具备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研发创新能力及成果应用推广能力,有志于开展产学研合作,能够帮助企业解决科技创新发展中的技术问题。

(二)企业科技特派团

科技特派团成员应符合企业科技特派员申报条件。科技特派团设团长1名,成员3—5人,团长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职称,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分工明确。

三、主要工作职责

企业科技特派员(团)主要围绕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开展服务,包括开展科技政策宣讲与咨询,推动产学研合作,凝练企业技术需求,协助企业制定创新战略,参与技术攻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企业研发体系建设,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等。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本次补录征集坚持“自主申请、双向选择、择优选派”原则。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需提前对照《企业科技特派员(团)需求汇总表(第二批)》(详见附件1),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对接,达成合作意向后,按要求填写《企业科技特派员(团)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6年8月6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收集汇总,并将附件2(文件命名方式:“姓名+桂林信息科技学院”)、附件3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教务科技处谢子悦,逾期不予受理。


通知链接:http://kjt.gxzf.gov.cn/dtxx_59340/tzgg/t279751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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