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是学校负责战略发展规划、质量保障与评估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发展规划与目标管理
1.规划编制与实施:统筹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教学单位规划的制定、修订与实施,建立监督与效果评估机制,为规划调整提供依据。
2.政策研究与决策支持:研究教育政策法规,开展新兴产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等专题研究,提供决策建议并形成研究报告。
3.目标分解与落实:依据规划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协同相关部门分解至各学院、部门,以目标责任书推动落实。
4.对外联络与协调:统筹对口支援工作,负责与各级政府发展规划部门的业务联系。
二、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
1.质量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制度,落实基于OBE理念的持续改进机制。
2.教学过程监控:落实听课制度,管理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队伍,组织开展教学检查、评教、座谈会及论文质量检查,统筹教学事故认定。
3.督导队伍与教学激励:负责教学督导委员会日常管理与培训,组织教师教学能力认定及优秀课堂、优秀教师评选等质量提升活动。
三、数据管理与评估认证
1.数据管理与分析:统筹教学状态数据与教育事业统计,完成采集、分析与上报,建设质量监控信息化平台,编制教学质量年报及监控简报。
2.评估与认证:组织各类教学评估(含审核评估、合格评估等),统筹专业认证、新设专业评估与整改。
3.专项评估与绩效评价:组织开展教学单位、专业、课程、实验室、基层教学组织的“五位一体”常态化评估,负责教学建设项目结项验收与绩效评价。
4.评估结果运用:建立评估结果与资源配置挂钩机制,组织评估培训与交流,提升全员质量意识。
5.教学管理检查:检查校院两级教学管理规范性与效率性,参与完善教学系工作量化评价。
四、其他
提供本部门业务咨询,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