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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0级学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03

     

    各学院(各专业班级):

    根据国家教育部、区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工作,结合学校3+1校企合作办学,拟组织2020级进行2023年上半年体质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实施《标准》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1. 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m(男)、800m(女)、

       2. 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二、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及格(含)以上者,方可参加本学年的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选。《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本学年内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该学年的《标准》测试成绩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如有重大疾病或残疾学生,可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三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经体育与健康学院体质测试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免予《标准》测试。通过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的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本年度《标准》测试成绩以60分记。

    四、若1000m800m测试项目在测试时未及格,教育部数据系统设定总评成绩最高只能记59分。

    五、测试者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使用其它证件无效。如证件丢失或相片模糊,必须提供学校证明(附相片,学号),否则不予参加测试

    六、参加测试的学生应穿运动服、运动鞋。

    七、如在测试中发现冒名顶替,立即上报学校,替测者和被替测者的《标准》体测成绩记零分,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八、测试班级必须在规定测试时间提前十分钟到达测试场地,全班人到齐后方可进行测试,逾期不测。

    九、测试仪器较精密且昂贵,一旦损坏,维修时间长费用高,请同学们在测试时严格按照监测老师的要求进行测试,爱护测试仪器。

    十、测试地点:田径场(1000米、800米、50米、引体向上);体育馆(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和坐位体前屈)。

    十一、2020级学生级测试时间:(具体时间见2020级班级测试时间安排表)。  

    十二、请学生提前做好准备,适当的锻炼循序渐进 

    十三、800/1000米注意事项

    1. 受试者测试前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活动、拉伸肌肉,防止跑步时出现意外;

    2. 需穿运动服装,不宜穿牛仔裤等紧身不透气衣裤 ;

    3. 测试前不宜吃饱,宜少食,测试前半小时不要进食 ;

    4. 测试前测试人员应向受试者提示安全注意事项,受试者如有特殊情况立即告知测试人员,可以在测试后补办免测申请表 ;

     5. 注意放松肌肉,小口喝水,补充水分。

    十四、未尽事宜及相关免测手续办理,请联系体育与健康学院卓霖老师。

                                             教务科技处  体育与健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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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