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 供稿:韦春宇
  • 编辑:韦春宇
  •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发布时间:2026-06-08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服务与管理工作,保障大家出行顺利合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出行报备须知

全体教职工无论因公、因私出行,即使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假期期间计划出国(境),也请务必提前按学校规定履行审批报备手续,待流程审批通过后再安排行程,切勿擅自出行。

二、规范审批报备流程

教职工因公/私出国(境)审批报备统一通过学校OA系统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系统发起申请:申请人登录学校官网OA系统,新建流程并进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业务版块,根据出行性质选择“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或“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事项,填写对应《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教职工因私/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并提交。

逐级审核审批:申请提交后,依次经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人事处负责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负责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分管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

备案归档:审批完成后,流程自动抄送给人事处人事专员、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专员备案。

三、出行前后手续办理提示

出行前手续:教职工出国(境)前,请本人前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专员办公室办理出行前手续。

出行后回访:教职工出国(境)返校后,请本人前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专员办公室办理回访手续。

四、其他温馨提醒

因公出国(境)请按规定提前准备邀请函、行程安排等材料,遵守外事纪律与相关管理规定。

因私出国(境)请如实填报出行事由、行程来源等信息,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若有行程调整或紧急情况,请及时与外事专员联系沟通。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外事专员韦春宇

请各部门、各单位协助传达提醒,共同做好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服务工作。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通知。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