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基建

【桂信资〔2024〕4号】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家具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9-30    浏览次数:

为加强学校的家具管理,提高家具使用效益,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的家具属于固定资产,其购置、使用、调拨、报废必须遵守本办法。基建与资产管理处是家具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校家具的购置审核、建立固定资产账目、报废处置及相关的工作。

第二条 家具的管理体制参照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基建与资产管理处设一级户账和总账,各单位设二级户账和户账清单,教学单位实验室设三级户账和户账清单。

第三条 家具实行分档入账管理:

(一)单价<300元,且批量金额≤3000元,直接填写《物资验收单》报账

(二)单价≥300元,作为固定资产录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打印条码标签。

第四条 办公桌椅的配备,各单位按实际人数统一配备,原则上家具不随人员调动。若单位人员有增减,其管理人应及时到基建与资产管理处办理退回或增购(调)手续。

第五条 实验室、专用教室和其他公共场合的家具,根据教学和工作需要,由使用单位提出家具申购计划,经本单位领导或校领导同意后按相关规定进行配置。并按《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家具验收表》见附件1要求,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第六条 家具的使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负有对家具的保管、报修及保持完好率责任。学校的家具不允许私自借用或据为己有。

第七条 家具的维修

(一)家具维修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填报《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家具维修申报表》见附件2以后由基建与资产管理处统一负责维修,经“货比三家”后选择性价比高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二)尚在保修期内家具的正常损坏由使用人员联系供货厂家保修。

第八条 家具的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行,由基建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原《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家具管理办法》(桂信资〔2022〕4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家具验收表

使用部门:

合同名称:

供货单位


负责人及

联系方式



完工日期


供货内容、金额:



使用

单位

意见

(规格、尺寸及质量情况)



使用、领用人员:

主管领导:

(验收是否合格)




基建与资产管理处领导:

供货单位意见



姓名

部门

联系方式














备注:1本表一式四份,此表参数信息由使用单位负责填写。

2验收合格后,使用部门取得由供货单位开具的发票(货物类别内容应与合同采购项目名  称相同),三个工作日内到基建与资产管理处办理入账。


附件2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家具维修申报表

请单位(部门):  

名称

院编号

购置价格




型号规格

存放地点

购置日期




使用人

联系电话

保修期限




申请维修故障描述:



院、部(处)领导意见:



签名:  

基建与资产管理处意见:


经办: 审核:      

分管校领导审批:

维修单位

维修人签名

联系电话




维修内容(更换配件名称)及价格:



签名:  

用户验收意见:



签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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