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审计核查存档工作要求,优化岗位设置,合理调配助学资源,提升勤工助学服务质量与管理效能,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对我校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及管理规则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固定岗申请的相关事宜
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实行每学年一申请的管理制度,不再接受一次申请、长期使用。
每年秋季学期,各用工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申请表》。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各用工部门实际工作内容、工作量大小、岗位需求必要性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结合上一年度用工情况综合评估后,统一完成岗位设置、审核审批及公示备案工作,确保岗位设置科学、合理、合规。
未提交岗位申请或未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备案的岗位,不得用工,不予发放薪酬。
二、临时岗申请管理规定
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实行按需申请、动态管理模式,各用工部门根据阶段性工作需求可随时提交岗位申请。
临时岗聘用周期严格限定,单次申请聘用时长最长不超过一个学期,学期结束自动终止,如需续岗需重新提交申请,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新审核审批。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用工部门需严格按照新管理规定申报岗位,如实填报岗位工作量、工作内容、用工时长等信息,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岗位评估审核工作。
2.全体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需严格遵守学校勤工助学管理相关规定,按时按质完成岗位工作,恪守岗位职责。违反规定、态度不端者可作辞退处理。
3.本通知自2026年秋季学期正式施行,此前相关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管理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4.请各部门在2026年9月4日前将本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晨老师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岗位申请表则不得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位。
5.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公示后,各部门可自行招聘勤工助学学生,也可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助招聘。确认勤工助学学生后,以部门为单位提交本学年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表。
四、后续管理
为方便校内勤工助学管理,请用工部门勤工助学负责老师及时加群:1108214389(加群请备注部门名称+负责老师名称,否则不予通过),后续相关通知将在群内发布。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晨老师,0773-8100529。
特此通知。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9日